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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机构执业的基本要求
栏目:经纪人监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8-27 17:04:38
1、经纪从业资格取得
旧机动车经纪执业基本条件
《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中介执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中介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资格的,不得执业。
旧机动车经纪从业人员取得经纪资格证书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从事旧机动车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有固定的住所;
(4)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6)非国家机关公务人员;
(7)已取得一般经纪从业资格证书。
2、旧机动车经纪人的注册登记
经纪活动是以收取佣金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独立从事经纪活动的个人和从事经纪活动的组织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后才能成为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经营者及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经纪公司。
设立旧机动车经纪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业务场所;
(2)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
(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其中取得旧机动车经纪从业资格证书的不得少于5人;
(4)《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我国对各类企业的立法是按所有制不同分别建立的,因此,设立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纪机构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另外在工商登记时,经纪机构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登记注册的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名称;经营场所;法人代表;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等。申请企业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的证件: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组织章程;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其他文件和证件。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经纪机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号,购买有关票证,办理相关经纪从业人员工商备案,取得签约本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备案号码,在从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经纪从业人员明示牌匾后,就可以签订合同,正式开展经纪相关业务。
房地产、劳动力经纪执业基本条件:
《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中介执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中介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资格的,不得执业。
旧机动车经纪从业人员取得经纪资格证书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从事旧机动车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3)有固定的住所;
(4)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申请经纪资格之前连续三年以上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6)非国家机关公务人员;
(7)已取得一般经纪从业资格证书。
2、房地产、劳动力经纪人的注册登记
设立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自己的名称、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以及与其开展中介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 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取得执业资格的专职执业人员不少于3人;
(四)兼职执业人员不得超过本行业规定的人数比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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