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经纪人
栏目:经纪人监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8-27 17:01:48   

     所谓一般经纪人,是指从事国家允许公开交易,又不属于特殊行业的商品交易的中间商。
按照商品的本义,它是用以交换的劳动产物。从理论上讲它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从这一定义出发,商品的范围十分广泛,即只要是用作交换的劳动产物,都是商品。而本节要讨论的作为一般经纪人业务活动对象的商品,仅是狭义的商品。狭义的商品仅指一个企业或单个劳动者为他人需要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包括有实物形态的产品,如钢材、水泥等生产资料和家电、农副产品等生活资料;也包括没有实物形态的劳务,如运输业、修建安装业及邮电通讯等。明确以狭义商品作为一般经纪人的业务活动对象,就可以使其与科技经纪人、文化艺术体育及书刊出版经纪人、证券交易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等区别开来。本节只专述一般经纪人的现货交易。但现货不等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商品交割,仍称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经纪人在第二节叙述,以示区别。
      一般经纪人的主要经纪活动,就是为商品的买方寻求卖方,为卖方寻求买方,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从而促使买卖双方成交。因此,在市场经济培育、发展的初级阶段,一般经纪人活动是最基本、最大量的中介活动。
     在初级市场中,包括乡镇集市、辐射面较大的各类商品零售批发市场。一般经纪人直接服务的对象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集体经济。这些初级市场和辐射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专业商品市场、综合交易市场、现货交易市场的一般经纪人,占经纪人队伍的90%以上,是经纪服务业的主力军。一般经纪人在文化、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互相之间差距较大,但经纪技巧最易掌握、也是最难以驾驭的一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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