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百货业正式启动“无理由退货”服务
栏目:工商快讯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6-11 9:04:52   

  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和椒江区消保委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积极推动“无理由退货”服务实施。5月30日,椒江区首家实施“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商业企业——台州市百货业龙头锦江百货举行“无理由退货”承诺仪式,椒江区人大、区政府、政协,台州市工商局以及质检、物价、食药监等各部门领导出席仪式。锦江百货代表宣读了“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书,市工商局、区政府领导做了讲话。此举标志着“无理由退货”制度在椒江正式实施。
  2007年底开始,在对椒江市场进行充分调查,并与锦江百货管理层协商的基础上,工商部门与锦江百货共同制订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文本,明确了“无理由退货”的定义、商品范围、操作规程、限制性要求等等。对实行后可能出现的投诉增多、恶意退货、入场商家抵触等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此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为保证“无理由退货”制度长期顺利实施,并逐步在其他商业企业进行推广,工商局和消保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长效管理。强化锦江百货12315和消保委联络站的功能,针对“无理由退货”制度,对其消费纠纷联络员进行进一步培训,并要求其对商场营业员进行统一培训,对将来涉及这一承诺制度的消费纠纷实行优先快速处理。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实施全过程,使消费者不但要知晓,还要理解这一承诺的涵义、意义和具体实施要求,并促进其他经营者逐步认同并接受实施这一承诺。将是否实施该承诺、实施的效果纳入“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创建加分项目,鼓励更多的商家加入实施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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